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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三家价格评估机构通过2017年第二批备案

齐鲁网潍坊6月12日讯(记者 李杨)6月12日,记者从潍坊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鲁价综发[2017]24 号)文件要求,该委完成了2017年第二批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工作,潍坊市3家价格评估机构通过备案,进入公示阶段。

据介绍,本次通过备案的价格评估机构为诸城阳光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东泰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潍坊衡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等级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证明具备工商注册企业法人条件的材料;价格评估机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价格评估机构组织章程和有关制度;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决定的;价格评估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准予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决定的;依法可以撤销准予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决定的其他情形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权限,可以撤销准予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决定,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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